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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聯合報╱記者邱瓊玉/台北報導】
2012.10.03 04:14 am
根據北市建築管理處統計資料顯示,北市列管的49件海砂屋,已有23件、1351戶的「使用期限」到期,卻仍有不少民眾還住在裡面,依照現行法規,還住在海砂屋的住戶,將被開罰5000元至6萬元不等罰款,且得按月開罰。
「超重」的處罰辦法,引發議員強烈不滿,昨在議會工作報告時,要求建管處應先想辦法安置住戶,而不是一味開罰。
根據建管處統計資料顯示,北市列管的海砂屋共49件、2223戶,其中有30件、1803戶被判定須拆除重建;7件、385戶須補強,另有12件、35戶因當初僅有部分住戶申請海砂屋鑑定,還須全棟鑑定。
北市建管處副總工程師邱英哲表示,根據現行法令,經鑑定須拆除重建的建築物,要在公告日2年內停止使用,3年內拆除,除可按月處罰外,逾期未拆除者,得強制拆除,截至今年7月29日止,已有23件、1351戶的「使用期限」到期,若還有住戶繼續「使用」,的確可以開罰。
邱英哲表示,由於海砂屋涉及的戶數相當多,每一戶的情形都不盡相同,詳細裁罰基準已送簽中,目前傾向若住戶覺得居住地無立即危險,可請專業技師鑑定後,即可緩2年再行拆除,每2年補件一次,至於未出示技師鑑定合格的住戶,該怎麼開罰,仍在研議中。
台北市議員黃珊珊表示,居住在海砂屋的民眾有不少都是弱勢,就是因為無力負擔房租,才被迫一直住在海砂屋內,如果有能力搬家,誰想住在海砂屋,市府應該先想辦法安置居民。
台北市議員李新強調,都更推動中心成立後,應該就先把49件海砂屋列為優先處理對象,讓海砂屋住戶了解更新後的好處,開罰是最後手段。
台北市議員徐佳青則認為,開罰雖然是對的,但居民如果是弱勢族群,民政、社會局等相關單位就應該協助,應以專案方式處理海砂屋民眾的居住問題。
北市都發局長丁育群表示,只要是符合出租國宅安置條件,如中低收入戶,且未有自有住宅者,即可申請入住出租國宅,至於安置條件是否再放寬,會再研議。
全文網址: 重罰海砂屋未遷戶 北市議員:應先安置 | 大台北 | 地方新聞 | 聯合新聞網 http://udn.com/NEWS/DOMESTIC/DOM2/7404804.shtml#ixzz29LNJ95Z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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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聯合報╱記者邱瓊玉/台北報導】
2012.10.03 04:14 am
根據北市建築管理處統計資料顯示,北市列管的49件海砂屋,已有23件、1351戶的「使用期限」到期,卻仍有不少民眾還住在裡面,依照現行法規,還住在海砂屋的住戶,將被開罰5000元至6萬元不等罰款,且得按月開罰。
「超重」的處罰辦法,引發議員強烈不滿,昨在議會工作報告時,要求建管處應先想辦法安置住戶,而不是一味開罰。
根據建管處統計資料顯示,北市列管的海砂屋共49件、2223戶,其中有30件、1803戶被判定須拆除重建;7件、385戶須補強,另有12件、35戶因當初僅有部分住戶申請海砂屋鑑定,還須全棟鑑定。
北市建管處副總工程師邱英哲表示,根據現行法令,經鑑定須拆除重建的建築物,要在公告日2年內停止使用,3年內拆除,除可按月處罰外,逾期未拆除者,得強制拆除,截至今年7月29日止,已有23件、1351戶的「使用期限」到期,若還有住戶繼續「使用」,的確可以開罰。
邱英哲表示,由於海砂屋涉及的戶數相當多,每一戶的情形都不盡相同,詳細裁罰基準已送簽中,目前傾向若住戶覺得居住地無立即危險,可請專業技師鑑定後,即可緩2年再行拆除,每2年補件一次,至於未出示技師鑑定合格的住戶,該怎麼開罰,仍在研議中。
台北市議員黃珊珊表示,居住在海砂屋的民眾有不少都是弱勢,就是因為無力負擔房租,才被迫一直住在海砂屋內,如果有能力搬家,誰想住在海砂屋,市府應該先想辦法安置居民。
台北市議員李新強調,都更推動中心成立後,應該就先把49件海砂屋列為優先處理對象,讓海砂屋住戶了解更新後的好處,開罰是最後手段。
台北市議員徐佳青則認為,開罰雖然是對的,但居民如果是弱勢族群,民政、社會局等相關單位就應該協助,應以專案方式處理海砂屋民眾的居住問題。
北市都發局長丁育群表示,只要是符合出租國宅安置條件,如中低收入戶,且未有自有住宅者,即可申請入住出租國宅,至於安置條件是否再放寬,會再研議。
全文網址: 重罰海砂屋未遷戶 北市議員:應先安置 | 大台北 | 地方新聞 | 聯合新聞網 http://udn.com/NEWS/DOMESTIC/DOM2/7404804.shtml#ixzz29LNJ95Z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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